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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高低温试验箱等仪器设备采购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上海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9-08-02 14:24
浏览次数: 809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大学委托,现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 项目名称: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设备采购项目

  1.2 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9-1501

  二、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 预算金额:84万元

  2.3 交货期:微机控制电子万能试验机+高低温试验箱货期4个月;微波材料学工作站货期两个月;液氮冷冻粉碎机货期40天;双电测四探针测试仪货期两周。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质保期:仪器在调试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整机3年免费保修服务;

  2.6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是否可投进口

1

微机控制电子万能试验机+高低温试验箱

1

84万元

2

微波材料学工作站

1

3

液氮冷冻粉碎机

1

4

双电测四探针测试仪

1

5

绝缘电阻测试仪

1

  2.8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划分一个标段。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一年(2017年度或2018年度)的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部门年检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单位按实际提供或说明即可);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具备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完税凭证或转账凭证或银行对账单均可);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同时对信用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8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 投标单位报名须知

  5.1 投标单位应首先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

  5.2不见面开评标项目的相关投标人,供应商必须使用“施工单位”或“供应商”身份录入相关信息、参与网上报名、领取文件等,才能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获取主体库信息,正常参与投标。为了不影响投标,没有“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主体类型的市场主体,务必尽快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自行添加“施工单位”或“供应商”的主体类型(注:非施工单位的市场主体只能添加“供应商”主体类型),并对新增主体类型进行CA 证书激活,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及责任。相关操作请查看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操作手册。

  5.3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8日,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 密钥)按网上提示进行网上报名。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9日,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凭CA 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6.3招标文件售价:下载时需缴纳招标文件费(网上缴费),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 元/每套(售后不退)。

  6.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和签章软件iSignature,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七、 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6日9时0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

  7.3其他有关事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 开标信息

  8.1开标时间:2019年9月6日9时00分;

  8.2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楼远程开标室(一)-12(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与经一路交叉口西南角投资大厦A 座)。

  8.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www.hnggzyjy.cn),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8.4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投标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基本信息扫描件时,请在主体信息库“其他投标所需材料”中录入上传后重新同步获取。未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投标单位只有“施工单位”和“供应商”身份类型能从主体信息库中获取资料。若无这两个身份,请尽快添加,并录入信息(需审核通过)和扫描件,制作投标文件时从这两个身份获取信息库资料。

  8.5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十、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大学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 号。

  联系人:庞老师

  联系电话:18203633508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系人:张先生 高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679799

  电子邮箱:hndm99882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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