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泵浦探测系统、近中红外荧光光谱仪、短波红外摄像仪采购
项目编号:CLF0119SZ12QY8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5-8837 7571或7572转231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地址:西丽深圳大学城哈工大校区H栋7楼
联系方式:肖老师 0755-266122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小姐 0755-8837 7571或7572转2314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 高限价:泵浦探测系统、近中红外荧光光谱仪、短波红外摄像仪采购;人民币1300000.00元;
2.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教学科研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购〔2017〕30号)的相关规定,经采购人审核同意本项目(短波红外摄像仪)采购进口产品,仅表明进口产品可以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不限制潜在的同类国产产品参与竞争,不得对国产产品实行歧视性待遇,不得对不同来源或不同品牌的进口产品实行差别待遇,不限制或者拒绝符合要求的国产产品中标(成交)。
4.本项目属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
5.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的书面声明。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14日 15:00 至 2019年10月1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凡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自行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办理注册(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cgzx.sz.gov.cn/)。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广州白云机场支行
账号:9550880212556500152(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其他资料均加盖公章并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下述资料之一:
1)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代表办理报名需提供:A.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注:
1)如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ailiansz@126.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要求原件现场核查的项目不适用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到现场办理报名。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3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3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