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认证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认证行为,加强对获证组织的认证质量和有效性的监督管理,维护认证认可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国家认监委决定组织实施2011年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由国家认监委统一组织和协调,抽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员组成检查组,具体实施对管理体系获证组织的现场检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协助配合实施。各有关认证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各地检查组完成现场检查和调查取证等工作。检查结束后国家认监委将向社会公布此次专项检查的结果,同时要求有关机构及时对存在问题的获证组织进行非例行检查,并上报处理结果。
国家认监委联系人:付强、陈悦
联系电话:010-82262692,010-82262743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