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青海省兽药及兽药残留检测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青海省农牧厅:
你厅《关于报送青海省兽药及兽药残留检测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青农发[2010]36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造实验室3553平方米,配套实验辅助设施、安全监控、网络管理及培训设施等;购置仪器设备62台(套)。
二、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为166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668.93万元,仪器设备购置864.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2.89万元,预备费48.68万元。全部为中央投资。
三、有关要求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按照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要求进一步深化设计,并根据《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等相关规范,进一步优化工艺设计。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并严格按照我部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做好实施工作。农办医[2007]4号同时废止。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