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编办日前发文,将卫生部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牵头组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等三项职责,划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增设政策法规司、宣传与科技司,分别承担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拟订、宣传教育和科技推动等工作。
由“虚职”向“实权”转变
去年底,中央编办印发《关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机构设置的通知》,根据《通知》,该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3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司局级领导职数12名。目前,国务院食安办主任张勇另一身份为国务院副秘书长。
对此次国务院食安办机构职能的变化,昨日有食品安全专家认为,将食品安全协调、重大事故调查职能划归到国务院食安办,预示着其由“虚职”向“实权”转变。
与其他单位功能交叉
《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之后,卫生部依法被赋予“综合协调”职能,但从卫生部官员到有关食品专家均向记者表示过,卫生部在“综合协调”上确有难处。
其实,在去年中编办发布国务院食安办机构职能时,也有“承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综合协调任务……”等内容,两单位在“综合协调”上又有交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