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实现空气质量早日达标,目前环保部正在组织编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重点解决PM2.5和臭氧等突出的区域大气污染问题。
2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部署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工作。
“与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相比,新的标准体现了调整、增设、收严、更新8个字。”吴晓青介绍,我国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及限值,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八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收紧了PM10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收严了监测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更新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颗粒物等污染物项目的分析方法,增加了自动监测分析方法;明确了标准分期实施的规定。
环保部同时还印发了《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2015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2016年1月1日在全国实施新标准的分期实施要求。
新标准发布后,切实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显得格外重要。吴晓青表示,我国将从多个方面推进相关工作,包括加快淘汰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行业的落后产能;提高环境准入门槛;深化污染减排;加强协同防控等。
环保要发展,监测要先行,这一直是业内的共识。据了解,截至去年底,我国已具备对PM2.5和臭氧监测条件的城市56个,有监测设备169台(套),同时有50个城市具备PM2.5及臭氧监测条件。
“我们已经做了测算,贯彻实施新标准,全国大概要布设1500个监测点,这需要有个过程。”吴晓青介绍,初步测算,在“十二五”期间,要建设近1500多个点位,前期需要的投入将超过20多亿元,每年新增的费用将超过1个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