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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复合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武汉理工大学)2010年开放基金项目指南

   2024-11-26 国家重点实验室网1411
     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为:材料复合新技术、新材料及材料复合原理与材料设计。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有关管理条例和规定,实验室开放基金将资助意义重大、学术思想新颖,属于学科发展前沿或优先发展领域,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有关的基础性或应用性研究。
    主要研究领域:
    1.原位复合技术与精细复合材料
    2.梯度复合技术与梯度复合材料
  3.纳米复合技术与纳米材料
  4.新能源材料及其制备技术
    5.类钙钛矿化合物的材料设计、性能及其制备技术
    6.纳米复合生物医用材料
    7.外场和极端条件下的材料制备技术
  8.材料复合原理与材料设计
   优先资助下列研究范围的申请课题(注):
  1.类钙钛矿化合物的材料设计、性能及其制备技术
  2.自组装技术与纳米功能材料
  3.有机-无机纳米复合技术与纳米功能材料
    4.新能源材料及其制备技术
    5.材料的原位合成与加工技术
  6.梯度复合技术与梯度材料
  7.外场和极端条件下的材料制备技术
    8.纳米复合生物医用材料
  9.纳米和超细晶粒材料及其复合技术
  10.不同结构层次上的材料设计及其制备技术
    本年度资助项目总数10~12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2项。
    凡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研究人员和在读博士研究生、博士后或相应水平的研究人员均可申请本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者须按后附的申请书格式认真填写,打印一式二份,单位盖章后于2009年8月31日以前寄到本实验室。实验室进行格式审查后交学术委员会评审,择优资助。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2年,重点项目的经费资助额度10~20万元,一般项目5万元。
    项目的研究工作一般采取与本实验室合作研究的方式在本实验室进行,鼓励与实验室相关教授进行合作研究。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开放基金经费只能用于与批准项目研究相关的支出,且只能在本校财务室报销。项目承担者在本实验室的工作期限以批准的期限为准。实验室为承担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尽力提供方便。承担者的工资、奖金由原单位支付。
    项目承担者须承诺以下事项:
    1.在发表与资助项目有关的论文中需有下述中文或英文标注:
        中文:“材料复合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武汉理工大学)开放基金资助”;
        英文:“The project supported by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Advanced Technology for Materials Synthesis Processing (Wuh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2.每年12月25日前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3.所有获资助的项目在研究期限结束时均需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和已发表的与项目相关的论文复印件,此后发表的相关论文复印件也应陆续寄实验室存档;重点项目还需承担人到本实验室作一小时的项目总结及学术报告。确需延期完成的项目应提前二个月书面申述理由并获本实验室主任同意。
 
 
                          材料复合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武汉理工大学)  
                                                200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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