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筹建的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相干光辐射分技术委员会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经研究,现对拟筹建的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相干光辐射分技术委员会筹建方案(见附件)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方面可对该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书面意见于2012年8月9日前返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国家标准委工业二部
电话:010-82262961 E-mail: zhangcy@sac.gov.cn
国家标准委综合业务管理部
电话:010-82262930 E-mail: huhx@sac.gov.cn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附件: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相干光辐射分技术委员会拟筹建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