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环境监测正面临历史性转变,建立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已具备基本条件,需要强化环境质量评价、监督和考核,提升环境监测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全局性地位。
强化环境质量评价是大势所趋。《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政府要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总责。目前,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已对公众健康构成威胁,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把改善环境质量摆上重要位置。但是目前,环境质量评价与公众感受还存在差异。温家宝总理曾指出,要努力改进监测手段,提高监测水平。要重视完善环境监测标准,逐步与国际接轨,使监测结果与人民群众对青山绿水蓝天白云的切实感受更加接近。因此,建立和完善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势在必行。
目前,我国建立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已具备基本条件。一是我国已基本建立了包括大气、水、土壤、海洋、地下水、生物、重金属、有机物、生态环境以及重点污染源在内的国家、省、市、县的监测网络。随着环境专用卫星建设、遥感监测的广泛应用,形成了天地一体化的环境监测能力。二是我国建成一大批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我国已经运行的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有950个,其中国控149个;大气自动监测站2100个,其中国控661个,为科学评价区域流域环境质量提供了物质保障。三是我国污染减排取得阶段成效。随着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的深入实施,我国环境质量已经从污染加剧的发展阶段,向污染损害与恢复治理相持、局部向逐步好转的态势发展,必须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为“十三五”迎来生态环境状况全面好转打下坚实基础。四是探索和实践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太湖等重点流域实施了区域环境资源补偿和排污权交易,有些地方正在开展跨行政区交界断面环境质量目标考核及补偿试点。
环境质量评价体系亟待建立。《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改进环境质量评价方法,健全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完善环境监测体制机制。今后,环境质量监测管理要以环境质量为主线,把环境质量数据作为第一生命,把群众切身感受作为第一标准,建立表征环境质量动态变化的监测体系,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让公众享有了解环境质量数据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首先,完善环境质量的评价考核制度。将环境质量纳入公众服务领域,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基本现代化考核的内容,让水更清、天更蓝、山更绿等环境质量指标成为政府肩负的历史使命,成为地方政绩考核内容。江苏第12次党代会提出的基本现代化指标体系中,生态文明列为今后的奋斗目标,生态环境质量指标列为核心指标。同时,和COD、SO2减排指标一样,把生态环境质量指标列为约束性指标,提高环保在政绩考核的比例,以期通过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来引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敦促地方政府改善辖区内的环境质量。
其次,调整和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科学监测需要设置布局合理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和网络,需要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路线,需要科学的仪器设备,并不是所以地点、仪器、方法都适合监测。监测设置的科学性、网络的完整性、点位的代表性,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缩小公众的感受与空气污染指数之间的差异。
第三,建立环境质量通报等制度。去年环境保护部向各地政府通报了2011年上半年的环境质量状况,引起了强烈反响。基层普遍认为,环境保护部向省政府通报环境质量状况是落实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如条件允许,要将更多的环境质量信息向公众公开。
第四,环境监测指标要更多地关注民生。公众对关系自己身心健康的事情,都会有真实的表述。要积极探索环境质量新的评价指标体系,逐步由过去单一的理化指标评价向生态、生物、毒理指标评价的方向转变。在确定大气环境质量目标方面,山东省提出“蓝天白云、繁星闪烁”这种描述性评价指标,值得借鉴。要扩大公众在环境质量考核评价中的评判权,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共享环境保护成果。
第五,建立表征环境质量动态变化的监测体系。目前的环境保护或质量目标的评价是初步的,并不能代表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的全部内容。固体废物污染、电磁辐射、有机毒物污染等还没有被全部纳入,环境保护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以及流域治理的综合性等没有得到体现。要健全以人体健康为目标的环境基准和标准,对环保工作和活动进行具体的全过程跟踪。
第六,制定向改善环境质量倾钭的环境管理政策。从规划编制、重点工程支持、治污资金安排、项目奖励等方面,推进重点断面环境综合整治和达标建设。环评批复中除明确总量指标外,也要下达环境质量指标。建立流域区域联合监测机制,建立省界水质断面达标保证金制度。编制重点断面达标建设规划,并将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管理等所需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优先保障环境监测点位的建设用地,保障用电、用水等公共服务。
第七,切实加强环境综合整治。监测环境质量只是第一步,关键还是要找好药方,彻底解决环境问题,控制住污染趋势。这个难度远比简单地监测和公布监测数据要大得多。地方政府必须加大对环境的治理和修复力度,切实加强公共产品的生产环节建设,夯实提供基本环境质量的生产基础。同时,治理污染也不能指望立竿见影,必须有打持久战的准备。惟有不懈努力,才能明显改善环境质量。
作者单位:江苏省环境保护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