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日前表示,我国将继续探索、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
苏志说,风险监测这个工作的确是一项重要的食品安全制度,在《食品安全法》中也是作为重要一章,卫生部牵头有关部门承担主要任务和职责。“对于网络的覆盖,《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里面有明确的要求,从现在我们监测网络的覆盖情况来看,离国务院规划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所以这也是‘十二五’期间努力的一个重要攻关方向。”
苏志说,在能力建设方面,风险监测要做好涉及全国的能力建设,不光是国家层面的评估中心,还有地方的风险监测机构的能力建设,这些都在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要求加快推进。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严卫星指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也是食品安全科学管理很重要的一方面,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国家要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从2009年《食品安全法》出台以后,2010年开始在31个省区市以及新疆建设兵团,全面开展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