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挥好技术把关作用
《纲要》提出建立和完善动植物外来有害生物防御体系、进出口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进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和国境卫生检疫风险监控体系。建立牢固、严密的国门安全防御、监控体系,是法律赋予检验检疫部门的神圣职责。而技术执法的特质,决定了检验检疫部门只有充分发挥实验室的技术把关作用,才能有效履职尽责。为此,检验检疫实验室应着力提高以下三大把关能力:
一是提高把关技术和水平。要完善实验室布局,不断拓展实验室检测领域,形成强有力的国门检测网络支撑体系;要充分发挥中国检科院和检验检疫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技术顶层作用,加强高、精、尖重大科研的攻关力度,着力解决国门把关中的技术难题和热点问题;要加大与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检测机构合作,加强科技信息沟通和检测技术合作,及时了解、掌握、应用世界最新检测技术。
二是提高把关速度和效益。要加大实验室快速检测方法的开发、应用力度,科学优化实验室检测流程,提高国门把关的速度;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实验室检测数据的统计、分析和预警功能,提高国门把关的效益。
三是提高把关质量和安全。要加强实验室检测人员的技术培训,严格上岗前考核制度,坚持技术比武、能力比对等活动常态化,提高人员整体素质;要规范检测操作规程,严格检测环节和检测过程的控制和监督力度,确保检测数据的科学、准确和可信,提高把关质量和安全。
着力建设“科学权威的科技质检”,切实做到“检得出、检得快、检得准”,用技术和数据构筑强有力的国门质量安全防范体系,有效降低动植物疫情疫病传入传出风险,保障进出口农产品、食品和工业品质量安全,防止传染病跨境传播,保护人民身心健康,提升国家形象。
二、发挥好技术服务作用
《纲要》提出要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检验检疫实验室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测机构中,拥有人才、技术、资源、信息等绝对优势,检测实力常位居前列,是有效建立质量安全责任体系的重要技术支撑。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是检验检疫部门一贯遵循的宗旨,我们应从三个方面发挥好检验检疫实验室技术服务作用,树立“可亲可敬的人民质检”形象。
一是积极参与地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参加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建共享及仪器设备资源对外开放活动,完善区域质量安全的资源条件;积极争取省、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夯实区域质量安全的技术基础;积极承担地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为区域质量安全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二是主动承担地方政府各类质量监督任务。主动承担地方政府在食品等流通领域质量监督的检测、分析任务,为政府部门质量发展的决策、管理、执法等活动提供公正、客观的技术保障和服务;利用人才、技术、资源、信息优势,主动帮助地方政府应对各类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确保人民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
三是积极开展企业技术帮扶工作。开展“星期天工程师”等常态化企业技术帮扶活动,主动为企业提供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等工作,帮助企业建立自控检测实验室和质量管理体系,联合企业加强技术攻关力度,实现产学研有机结合,真正成为企业的“质量中心”、“技术中心”和“培训中心”,提升“企业是质量第一责任人”的基础和能力。
三、发挥好技术引领作用
《纲要》强调质量发展的核心理念是“以质取胜”。要增强我国产品、企业、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关键是“以质取胜”,发挥好质量的战略性、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离不开各项技术引领,特别是检测技术的引领。检验检疫实验室应积极推进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检验检疫学科化建设。依托中国检科院和检验检疫重点实验室技术优势,积极推进检验检疫学科建设,形成与国计民生联系密切、检测能力覆盖面广、学术研究领域交叉多的富有特色的检验检疫学科体系,夯实质量发展的技术基础。
二是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利用信息和技术优势,增强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推动检验检疫优势技术与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参与影响我国相关产业发展的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增加国际话语权,提高我国应对全球技术标准竞争的能力;联合区域龙头企业,积极参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引领产品、企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是深化国际技术交流合作。加强与国外知名检测机构的合作交流,及时掌握国外先进检验检测方法、技术,推动检验检测技术、标准一致性;积极引进、推行国外科学的实验室管理体系,实现检测数据的国际互认。
四、发挥好技术创新作用
《纲要》把“创新驱动作为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列入工作方针,并在“夯实质量发展基础”的第一条就提出“推进质量创新能力建设”。质量发展是兴国之道、强国之策,而技术创新是质量发展的核心,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检验检疫技术创新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应在三个方面下好工夫,全力推进检验检疫实验室技术创新能力。
一是完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研究制定检验检疫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激发实验室技术创新热情;完善检验检疫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对在技术创新中取得实效的实验室予以政策倾斜和重点支持,对在技术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实验室人员给予重奖;增强技术创新动力,推动质量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是加快技术领军人才建设。充分发挥检验检疫科技委专家的技术表率作用,成为实验室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的智囊团;尝试实行重大科研项目“首席研究员”、“学科带头人”等制度,在科学发现和技术创新中培养实验室技术团队;鼓励推动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建设,搭建实验室人才引进和培养平台,加快技术领军人才的建设。
三是加大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力度。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快检验检疫科研成果转化,注重、鼓励创新成果的标准化和专利化;加大检验检测技术和检测装备的研发力度,推进重点仪器、关键检测设备的国产化进程;加快快速检测仪器设备、方法的筛选、推广和应用;创新检测技术手段,推动质量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