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27日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草案突出强调政府责任、监督和法律责任建议修改。草案将现行环境保护法关于政府责任仅有的一条原则性规定,扩展增加为“监督检查”一章,强化监督检查措施,落实政府责任。
业内人士指出,环保法草案修订经历了“艰难险阻”,与政府斗智斗勇后终于可以扫除一切障碍进入大刀阔虎的改革时期。《环保法》的修订早在2011年初就列入立法计划,并在当年11月递交全国人大常委会送审。而在今年2月,这份在全国人大“送审”的初稿被各地政府部门所抵制,博弈过程中删除和弱化了多处针对政府责任的硬约束条款。但是,近期披露的条款中强调政府责任的力度还是不小,《环保法》修订真可谓“守得云开见月明”。《环保法》修订促进政府角色的转变,使其从原先环境破坏的推动者,转变为环境保护的监督者和实施者。
政府在角色转变的过渡阶段首先要加强的是环境监测能力。针对之前存在同一地区、同一流域不同部门公布的环境数据不同,环评标准不统一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监测力度、环保质量评价等具有可操作性的基本制度。
行业研究总监张砚霖指出,此次《环保法》修订重点突出政府监督和企业责任,间接促进了环保监测仪器仪表行业的发展。自节能环保“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国内对仪器仪表的求购量在环保设备需求市场中占据首位,出现了供需严重不平衡的局面。此次《环保法》修订再一次给该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国内企业要在冒着进口仪器仪表霸占大面积市场份额的重压下寻求崛起的突破口,才能真正迎来属于自己的“春天”。
《2012-2016年中国环保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显示,在国内环保仪器仪表市场中,国产仪器所占市场份额较小,存在产品结构不完善、企业研发能力低等问题。国产成品以中低档产品为主,存在功能单一、故障率高、附加值低,趋同化倾向严重。技术含量较低的中小企业蜂拥而上导致市场竞争无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