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至14日,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海洋环境监测检测工作,提升监测队伍技术水平,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根据《2012年福建省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方案》中的有关要求,对宁德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研究所和漳州市海洋环境监测与预报中心3家单位的海洋环境监测质量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小组采取听汇报、实验室现场检查、调阅档案记录和人员座谈相结合的方式,对3家单位的监测人员质量保证与管理、监测仪器设备质量保证与管理、实验室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外业质量保证和数据资料保证与管理等5项内容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发现了一些不符合项和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并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本次海洋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对促进各级监测机构单位内部的质量控制工作,深化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高监测人员业务水平和质量意识,强化实验室分析测试和数据审核的全过程质量控制,保障全省海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此次监督检查中,为检查各单位的实验能力,省监测中心还向参与海洋环境监测的所有单位下发了2012年度外控样考核样,并要求在接收样品7天内反馈检测结果,届时将对各单位实际操作水平进行进一步的定量化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