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按照《2012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环办[2012]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总站[2012]72号),2012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采样工作基本结束,为顺利完成后续的数据汇总、整理分析、报告编写、样品保存及成果上报等工作,现制定《关于做好2012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后续工作的通知》。请按照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1、2012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报告提纲
2、2012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表
附件1:
2012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报告提纲附件2:
2012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数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