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复:同意筹建国家预包装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这是浙江省质检院在建设“质检强院”中迈出的又一坚实的一步。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可直接提供给消费者或者直接用于餐饮服务的食品。在食品流通过程中,预包装食品在采购环节必须要索取相应的标签检验合格证。
近年来,浙江省质检院全面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先后承担完成了“恒温核酸检测技术在食品生物安全保障领域的应用”等多项国家质检总局、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经信委、浙江省质监局等各类部省级、厅局级科研项目,并积极地加以推广和应用,获得了显著的成效,质检院充分发挥技术团队的合力,攻克食品安全检测技术难题,顺利应对处置了各类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为政府部门食品安全有效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此次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省质检院筹建“国家预包装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为下一步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浙江省质检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检验检测能力,更好地为食品安全监管、为消费者健康安全、为食品产业的有序发展履行好自己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