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国第一部综合性大气污染防治规划《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在京发布。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说,《规划》要求,“十二五”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下降10%、10%、7%、5%;污染排放负荷大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6%。
《规划》还提出,到2015年,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排放量将分别下降12%、13%、10%;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开展,臭氧污染得到初步控制,酸雨污染有所减轻;建立区域大气联防联控机制,区域大气环境管理能力明显提高。
“我国有70%的城市达不到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以臭氧、细颗粒物和酸雨为特征的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日益突出,达不到新二级标准的城市占82%。”赵华林说,《规划》要求,在重点区域内严格限制火电、钢铁、水泥、石化等行业高污染项目,特别提出新建项目实行“区域内现役源倍量削减替代”,即先削减2吨污染物,才允许上排污1吨的新项目;加强能源清洁利用、控制区域煤炭消费总量,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和山东城市群试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控制基础上,加强烟粉尘与挥发性有机物的控制,实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多污染源综合管理等。
赵华林说,根据规划,还将积极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和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油气回收、黄标车淘汰、扬尘综合整治、能力建设等共8类、13000多个重点工程项目,投资需求约3500亿元。
据悉,《规划》范围包括“三区十群”,“三区”即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十群”是辽宁中部、山东、长株潭、新疆乌鲁木齐城市群等。涉及19个省(区、市),11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面积、人口、经济总量和煤炭消费分别占全国的14%、48%、71%和5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占全国的48%、51%、42%和50%。
赵华林说,空气是流动的,因此,规划要求采取“联防联控与属地管理相结合”“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统一”,对二氧化硫、颗粒物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对工业源、面源、移动源综合控制,推进区域各城市间的联防联控。《规划》还标志着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由污染总量控制为目标导向逐步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导向,主要防治一次污染向既防治一次污染又重视二次污染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