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当前节能减排工作的需要,完善环保产业政策,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请推荐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设备(产品)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推荐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设备(产品)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12]34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办公厅(室),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要求,为满足当前节能减排工作的需要,完善环保产业政策,我委拟对《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2010年版)》(以下简称《鼓励目录》)进行修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次修编工作是在以往实施《鼓励目录》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我国环保产业和环保市场发展的特点,重新调整和编制国家鼓励发展目录。推荐范围如下:
(一)水污染治理设备;
(二)大气污染治理设备;
(三)固体废物处理设备;
(四)噪声与振动控制设备;
(五)环境监测仪器;
(六)清洁生产设备;
(七)环保材料与药剂。
推荐单位认为在《鼓励目录》中有必要继续保留的产品,可继续申报,并说明保留理由。
二、推荐原则
(一)属于《“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发展重点的设备和产品;
(二)符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环保市场重点需求,有比较广阔发展前景的设备和产品;
(三)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填补国内技术空白,能促进环保产业的结构优化和升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产品;
(四)优先鼓励发展污染控制与资源再生利用相结合的设备、废气废物处理与节能相结合设备、能适应更严格排放标准的环保设备、减少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技术设备、城市化进程所急需的重点环保设备和产品;
(五)供给能力相对滞后,提高其供给能力有利于满足当前节能减排重点需求的设备和产品;
(六)满足环保治理要求,效果比较明显,有可靠运行实践的产品。
三、推荐内容
(一)环保设备(产品)名称和规格;
(二)主要技术指标和参数;
(三)目前产品研制、生产及使用情况;
(四)当前鼓励发展的理由;
(五)设备(产品)的应用领域。
四、申报方法
(一)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上述原则和要求,推荐环保设备和产品,作为新修订版《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的备选设备(产品)。
(二)凡推荐录入新修订版《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的产品应上报以下资料:
1.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推荐表 (详见附件一)
2.产品鉴定资料(包括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产品标准
4.产品用户使用证明
5.知识产权证明
6.产品说明书
7.营业执照复印件
8.其它有关证明、技术资料等
(三)推荐产品须在网上填写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设备(产品)推荐表(登录http://www.crtec.org.cn 后,进入“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申报系统” 填写)。
(四)2013年1月15日前,推荐单位在推荐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后,连同其他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分别报送我委(环资司)和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随后,我们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推荐的设备(产品)进行调研和论证。
联系人: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 刘卉卉
电话:010-68505576
联系人: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技术装备委员会 梁蔚、查丽、陆军
电话:010-68359084、68350759 、13439045167
电子信箱:crtec02@126.com
附件:
2、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设备(产品)推荐表填表说明.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