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院长指出,这次会议是今年重点工作“十三五”规划的启动会。从2013年开始到2015年这三年间,“十三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每年各有侧重,在2013年开展"十三五"规划的重大问题研究,搞清存在哪些环境问题;2014年全面开展"十三五"规划各领域和各要素任务前期研究,拿出解决方案;2015年编制规划,形成规划文本。规划院近期将会召开若干次务虚会和专题研讨会,从规划定位、规划体系、规划目标、重点问题等进行一系列讨论,形成规划编制与研究的框架结构设计。
会议对环境保护部分重点工作与“十三五”规划的衔接进行了讨论。关于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内容是否纳入“十三五”规划,要从基础研究和技术支持的角度,做好研究储备,开展主要污染物减排与碳减排的协同效应研究,在现有排放清单的基础上找到工作抓手,尤其要注意环保部门与发改委的职责分工,考虑在非二氧化碳减排如垃圾填埋场的甲烷排放控制、温室气体减排底线的倒逼等方面寻找突破口。
关于风险防范及损害赔偿的问题,“十三五”期间需要建立健全损害评估的工作机制、损害赔偿的主体确定方法,尤其加强部门之间、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合作,在指标上考虑将与健康有关的指标纳入。针对工作中亟需解决的问题,要进行国家和地方标准的衔接,开展环境基线和损害标准的确定等基础性研究,
关于PM2.5纳入总量控制的问题,首先要对“十三五”我国面临的环境问题、所处阶段有基本判断,定位长期目标,规划院要发挥龙头作用,处理好决策、科研和基层的关系。研究PM2.5纳入污染减排工作体系的可行性和工作抓手,核清家底,进行源解析,尤其要注意与常规污染物总量控制模式的差异性,根据不同地区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控制方法、控制重点。讨论认为,对于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和区域联防联控,要对污染控制技术能力、排放清单、统计体系、技术支持模型等方面进行完善。
关于总量控制的问题,“十三五”期间要注意总量控制与质量改善的衔接,针对目前总量控制模式出现的争议,避免搞泛总量控制。目前末端治理过于被动,应创新管理机制,应从国家层面探讨如何从新建项目、倍量替代政策上进行创新。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方面,要根据污染情况考虑控制指标的阶段性,在数据上从监测角度为后续工作进行积累。
关于质量导向的问题,需要建立基于环境质量管理的一整套政策措施,落实地方政府改善环境质量的责任,建立环保部直管的监测断面点位和监控体系。
关于工作机制,在规划的研究和编制阶段,应加强沟通,加强规划院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加强规划院与环保部的沟通,同时要促进加强环保部内各司局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会议决定: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和根本措施,环境保护规划要以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做好生态文明顶层设计,推动国家环保管理方式转变。“十三五”规划编制是院2013—2015年三年间的重点工作,院成立“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规划部,并建立“十三五”规划编制技术组。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整体一盘棋的思想,发挥特长,搞好衔接,加强协调,群策群力,整体推进,打造院品牌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