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全区自主创新、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开发能力,根据《自治区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和《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暂行管理办法》的要求,经依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于2013年1月17、18日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进行了认定评审。
截止到2012年底,科技厅共收到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等相关单位共计22份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均进行了形式审查。在评审过程中,专家听取了实验室负责人的汇报,并围绕“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请书”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质询、答辩。最后,由全体专家对实验室进行了评议打分并提出了书面综合评价意见。会后,我厅将到各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评审打分和考察结果对实验室进行排序和审批认定。
此次答辩过程严格按照“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评审规则”进行,做到了科学公平、公开公正,受到了广大科技人员和有关单位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