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2007年,中央财政设立了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
据了解,按照“突出投入重点、稳定长效支持,创新支持方式、理顺经费渠道,科学精细管理、注重绩效考评”的原则,今后国家将在持续稳定支持的基础上引进择优机制,分档安排经费。从开放运行、自主选题研究和科研仪器设备更新三方面,持续稳定的支持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
同时,中央财政创新支持机制和管理方式,注重绩效考评,实行以五年为周期的定期评估机制,结合评估结果,分类分档安排预算,既保障了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基本正常运行,又调动了其持续创新和发展的积极性。同时,建立了仪器设备购置与全国科技资源清查结果相衔接的机制,避免重复购置。
国家重点实验室计划从1984年开始组织实施,近年得到了快速发展,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292个。在统筹部署、适度新建、定期评估、择优支持、动态管理等创新制度的推动下,国家重点实验室已经成为我国组织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在科学前沿探索和解决国家重大需求问题方面均做出了突出贡献。
国家设立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加大稳定支持力度,有利于营造宽容失败、摒弃浮躁、潜心研究的科研环境,是国家重点实验室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标志着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必将对我国科技事业产生重大和深远的影响。
国家重点实验室应推进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的力度,完善实验室内部管理,加强仪器设备的自主研制,强化在国内各领域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为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