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吉林省计量院承担《液相色谱仪型式评价大纲》、《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型式评价大纲》、《色散型红外分光光度计型式评价大纲》、《离子色谱仪型式评价大纲》、《凝胶色谱仪型式评价大纲》、《气相色谱仪型式评价大纲》
受国家质检总局委托,吉林省计量院承担了《液相色谱仪型式评价大纲》、《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型式评价大纲》、《色散型红外分光光度计型式评价大纲》、《离子色谱仪型式评价大纲》、《凝胶色谱仪型式评价大纲》、《气相色谱仪型式评价大纲》等6个临时型式评价大纲的组织起草工作。
近日,受国家质检总局委托,中国计量协会组织专家组对大纲进行了评审,经充分讨论,专家组一致认为6个大纲全部通过评审。这是首次由几个型式评价机构制定,通过专家组评审后,供全国使用的临时型式评价大纲,是型式评价技术规范的重要补充,也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临时型式评价大纲首先解决了型式评价大纲有无的问题,加强了型式评价实验室的建设,促进了型式评价工作的开展,待正式型式评价技术规范出台后,相应的临时型式评价大纲自动作废。
关于型时评价:
型式评价是指为确定计量器具型式可否予以批准,或是否应当签发拒绝批准文件,而对该计量器具的型式进行的一种检查。
根据上述定义,型式评价是型式批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技术机构负责实施的具有法制性的技术活动。
型式评价的内容包括计量要求、技术要求和法制管理要求3个方面。型式评价的依据是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等技术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