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发展战略研究
研究背景:
201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设立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面对科学仪器资助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项目申请、评审、资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管理探索。为深入把握重大仪器研制过程和资助管理工作的特点、规律,进一步加强科学基金科研仪器类项目过程管理和经费管理,拟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发展战略研究。
研究内容:
(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实施情况调研。对前两年实施的项目进行抽样实地调研,总结项目申请、评审、启动、经费管理等环节实施的经验和问题;
(2)科研仪器管理模式与资助结构调研。针对科研仪器经费需求差异大,经费规模和研制复杂程度不同等特点,调研提出管理模式与资助结构的特性和要求,研究制定适合不同规模和特征的仪器类项目管理模式与资助结构;
(3)管理办法研究。针对不同规模科研仪器项目在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实施直至结题验收和后评估等环节中的管理要求和特点,形成规律性的认识,在此基础上提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管理办法;
(4)经费管理研究。专项项目的研究经费管理是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经费管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经费管理的改进思路和内容,更加适合大项目特别是仪器类项目的管理。如经费预算的模式、拨款模式、经费申请科目设计、经费监理等;
(5)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指南研究。根据重大仪器专项基本内涵、特点以及主要管理要求,基于各学科领域对科研仪器设备发展需求和发展重点研究,提出编制重大仪器设备项目年度申请指南的基本框架和原则,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项目指南提供研究支撑。
预期目标:
(1)项目总结报告,对以上各项调研成果进行系统性阐述;
(2)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管理办法初稿;
(3)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2015年度项目指南初稿;
(4)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实地调研报告集。
资助额度:30万元
附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发布2013年度第一批局(室)委托任务项目指南的通知
局(室)委托任务旨在保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工作的深入开展,探索和研究科学基金管理实践中需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提高管理创新能力,为科学基金管理决策提供参考。局(室)委托任务每年度分批发布指南及受理申请,并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原则择优遴选。
现公布2013年度第一批局(室)委托任务的项目指南(见附件)。
一、申请条件
局(室)委托任务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 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者承担过3年期以上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或者在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从事科学基金管理相关工作。
3. 熟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项目管理办法,对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有比较深刻的理解。
二、限项规定
申请或参与申请本类项目不纳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限项范围。
三、申请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本通知和项目指南,不符合通知和项目指南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 项目资助额度见项目指南(附件部分)。
3. 资助期限:2013年10月-2014年12月。
4. 项目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局、室软课题及委托任务”,申请代码选择J0202。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建议用双面打印),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
(3)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5.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
(1)应在2013年7月19日16时前提交申请书电子版,并报送经依托单位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1份。
(2)报送申请书时,应包括本单位公函和申请项目清单。
(3)应通过ISIS系统对申请书确认。
6. 本项目申请报送日期为:2013年7月15日-2013年7月19日16时。由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申请材料(联系电话:010-62328591)。
7. 依托单位可将纸质申请书直接报送或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速递方式邮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局(室)委托任务申请材料”。请勿使用包裹,以免延误申请。
咨询电话:010-62328410 联系人:李铭禄
附件:2013年度第一批局(室)委托任务项目指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
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