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监局局长刘新胜介绍,2012年,西北五省(区)质监部门联合发起共同签署了《西北五省(区)质监系统认证认可工作合作备忘录》,搭建了西北五省(区)认证认可工作区域合作平台,有利于西北五省(区)质监部门创新认证监管模式,建立资源共享、联合执法、区域联动、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工作机制,对适应区域特点,发挥各自优势,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具有深远的意义。
会议中,西北五省(区)质监系统代表就落实《西北五省(区)质监系统认证认可工作合作备忘录》事项,建立西北五省(区)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合作机制提出了意见;同时,对实验室资质认定、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资格互认及资源共享等方面进行了交流研讨。
据介绍,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合作机制的建立,西北五省(区)将实现合作方相互间在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方面的资源共享和实验室能力验证结果的互认,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工作的基础技术支撑作用,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