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配合北京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流感防控工作,加强北京地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北京市卫生局日前组织开展了北京全市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自查和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重点内容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制度完善与落实,制度建设与落实情况、生物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运行和人员培训情况等,并重点检查了生物安全柜使用及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防控工作中的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市卫生局组织由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专家、疾控中心、卫生监督人员组成的督查组,对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所、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北京市顺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等5个区县的8家单位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发现,绝大多数实验室设立单位生物安全组织管理体系较完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各项防控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单位实验室工作人员定期进行生物安全培训,能够按照卫生局要求进行定期自查,并及时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实验室设施设备配备齐全,能够按照要求进行设备检测与保养,实验室人员能够正确进行相关实验室操作。针对督查中发现的实验室医疗废弃物处理及生物安全标识不规范等问题,督查组进行了现场反馈,并要求相关单位及所在辖区卫生局认真整改,及时排除隐患。实验室生物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北京市卫生局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继续加强对北京全市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不发生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