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6日“国际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会议”上透露以上消息的。陈锐指出,截至目前,卫生计生委已初步完成食品安全标准清理工作,2013年年底将完成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清理工作。
陈锐介绍,目前已新公布30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覆盖食品安全指标6000余项。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到2013年底前,国家卫生部门要基本完成对现行2000余项食品国家标准和2900余项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
2013年9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本辖区现行食品地方标准进行清理,及时废止地方标准中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内容。
由于受食品产业发展水平、风险评估能力等因素制约,现行食品安全标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标准间存在矛盾、交叉、重复,个别重要标准或重要指标缺失,部分标准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待提高,标准宣传贯彻执行有待加强。此外,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还存在基础研究滞后、保障机制不健全、人才队伍缺乏等深层问题。
食品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王竹天研究员曾表示,标准数量多并不一定是好事,食品标准过多可能会带来两个问题,一是重复交叉和矛盾,二是过度管理。标准的重复交叉和矛盾,会对标准的使用带来很大的不便,不仅让生产者无法找到应当遵循的标准,还会在监管中出现“标准一大堆,不知用哪个”的现象。甚至有时还会让不法分子钻空子,导致市场上产品鱼龙混杂的局面。
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发实施之后,国家卫生部门针对原来食品安全标准“不标准”的问题,要求对一些交叉、重复标准予以整合,并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原先与《食品卫生法》配套的一系列食品规定、标准,都面临修改、修订。
2012年,卫计委制定公布了《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主要任务是对现行近5000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在标准清理基础上,2015年底完成标准整合工作,解决标准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
根据2012年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据了解,此前卫计委就上述工作分别成立了食品产品、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及方法、特殊膳食类食品等八个食品标准清理工作组。
“其实在这次整理之前,已经启动的项目也在进行,会陆续出台新修订的标准。”一位食品安全专家表示。
“年底将拉出食品安全标准的名单,2015年前,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将有个比较完整的框架,而且这套标准是强制性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首席专家刘秀梅对记者透露。
卫计委于9月23日发布《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本辖区现行食品地方标准进行清理,及时废止地方标准中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内容。
无规矩不成方圆,食品安全更是如此,建立科学、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仅能为保障食品安全奠定坚实基础,还能促进食品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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