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气象局和环境保护部在京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以具体行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此次合作旨在以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为重点,建立健全气象部门和环保部门的合作与会商机制,发挥各自优势提高应急联动响应能力;联合推进重大规划的协调和实施及重大科技攻关,共同推动环境保护和气象防灾减灾重大工程建设,为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和健康生活提供保障。
根据协议内容,两部门将按照“优势互补、合作共赢,资源共享、分工负责,注重实效、稳步推进”的原则,在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应急条件下舆论宣传、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共享、气候变化影响评估、科技攻关、重大规划与重大工程等方面加强合作。
协议要求,当出现不利气象条件可能引发重污染天气时,两部门将启动监测预警会商机制,共同对重污染天气过程进行研判,联合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同时,建立和完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联合响应机制,加强预警发布渠道共享,强化气象卫星监测分析产品在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中的应用,在条件具备时对重污染天气采取必要的气象干预措施,为地方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切实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提供指导信息。
今后,两部门将加强城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合作,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试点工作,强化专业人员技术交叉培训,逐步在全国范围联合开展空气质量预报。当重污染天气以及核与辐射应急事件发生后,两部门将加强舆论引导的协同和配合,建立信息通报机制,统一舆论宣传口径,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为进一步强化信息产品的处理与接收、传输与交换,协议要求逐步实现两部门大气成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气象观测预报信息以及气象卫星数据的共享共用。
同时,两部门将共同参加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有关政策、法规和标准制定,做好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研究和基础研究;加强全球和区域气候变化对水资源利用、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环境保护的影响评估;联合推进科技攻关,加强城市空气质量预报技术方法的研究,强化环境与气象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制修订等方面的合作,共同开展重污染天气对生态环境等社会经济的影响评估以及与天气气候相互反馈影响机制等研究,建立重污染天气应对预警指标体系,推进放射性物质扩散预测预警方法等方面的研究。
在有关环境保护、气象重大政策研究和规划的编制及实施过程中,两部门将互相通报情况和征求意见,协调好环境保护与气象发展的关系,协同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相关规划和重大工程的实施。在“十二五”期间,两部门将积极推进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预警预测、核与辐射事故应急保障、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程、环境和气象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