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TCSCA)在经历前期的修订和审核后,于2013年12月11日由总统令正式发布,将于发布一年后开始实施。
修订版的TCSCA总计增修订17条,主要目的是建立台湾地区化学物质源头登录制度,同时也加强对第4类毒性化学物质的管理。
"环保署"表示,修订版的TCSCA将要求生产或进口化学物质的企业向"环保署"申请登录化学物质数据,登录内容包括生产或进口情况、物理、化学、毒理、暴露及危害评估等;物质经环保署核准登录后,才可以生产或进口。未按规定取得登录核准而生产或进口新化学物质或现有化学物质者,处新台币20万元以上 200万元以下或新台币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届时未完成改善者,会按次处罚,经二次限期改善未完成改善者,会被要求停工、停业或退运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