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名单的公告
根据《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管理办法》,经对申请实验室检查考核,现将检查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通过2013年考核的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名单(以下简称名单)及级别
(一)上海化工研究院检测中心,常规三级;
(二)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常规一级;
(三)北京协和建昊医药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易。
二、上述实验室可为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及相关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提供相应级别测试项目的生态毒理学测试数据。
三、已列入名单的实验室,应于每年1月向我部提交上年度工作报告,并接受定期检查、随机检查和有因检查。
四、我部2010年第78号公告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废止。
环境保护部
201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