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记者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扎兰屯市环境监测站等12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有效期已于2014年1月到期,且这12家实验室在有效期满前未向自治区质监局提出复查申请,经研究决定注销其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
12家实验室包括:扎兰屯市环境监测站 、五原县建筑材料检测试验中心、包头市宏宇车辆检测维护站、乌拉特前旗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土右旗兴达工贸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达茂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土左旗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乌兰察布市地方病防治中心、乌海市乌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央储备粮赤峰直属库粮油质量中心化验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环境监测站、土默特右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