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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一届专家委员会成立

   2024-11-22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712
   为适应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食品安全领域的重要作用,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成立专家委员会,对食品安全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政策建议、解疑释惑和科普宣传。4月15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一届专家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勇,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陈啸宏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副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刘佩智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立专家委员会的文件通知,公布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一届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审议通过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一届专家委员会章程》,研究讨论了2014年专家委员会重点工作安排。

  专家委员会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决策咨询机构,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负责组建和管理。专家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以及秘书处组成。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聘任,聘期5年。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全面工作。副主任委员由权威专家和富有经验的相关部门领导同志担任,根据主任委员的指定,分工负责联系相关工作。

  专家委员会委员由食品安全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及管理部门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组成,受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委托,承担以下主要任务:一是分析研判国内外食品安全形势,承担重大问题调研,为国家食品安全工作提供决策建议;二是参与食品安全相关政策法规、重大项目、重点规划、科研课题、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的咨询论证和研究评审;三是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研判,提出食品安全重点领域监管措施咨询意见,为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与研判;四是参与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培训、学术交流等工作,就公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解疑释惑,对重大舆情事件进行客观真实的科学评判;五是承担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委托的其他工作。

  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综合司,挂靠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秘书处秘书长由综合司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常务副秘书长由评估中心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第一届专家委员会的全体51名委员、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单位的联络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的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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