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鉴定的仪器/耗材/方法开发项目
关于公示2014年第一批北京市企业研发项目鉴定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东湖、张江国家自主创新试点地区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有关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3号)的规定和《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北京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京科发〔2013〕93号)的要求,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经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北京市2014年度第一批通过鉴定的企业研发项目名单,现予以公示。
单位和个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实,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于单位和个人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异议材料请签署联系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企业请于公示期满后,关注企业研发项目申报系统(www.bjzzcx.com)网站通知公告,按通知规定,领取《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联系电话:88828846,66153439。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