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新版《商标法》将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这将给那些“疏于防范”的仪器企业带来一道更有利的商标专用权保护屏障。
对于新修订后的《商标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指出,今后我国对商标注册、商标使用、商标代理行为的法律规制更加有效。
国家工商总局除了管理商标注册的职能之外,还有负责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职能,这也是新《商标法》的一个亮点。看到某商标挺受市场认可,又得知该商标没有经过注册保护,自己就“先下手为强”将它注册下来,这样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今后将受到比以往更高的处罚,比如恶意侵权行为将被处以300万元罚款。
同时,刘俊臣介绍,目前全国有2万多家商标代理机构,很多商标注册都是通过代理,在中间存在很多违法的情况,比如恶意抢注,傍名牌,还存在很多企业注册的商标很多,使用的却很少的情况。下一步,相关部门将规范商标代理,对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商标局可以停止受理。按照国务院要求,对违法或者是“打擦边球”行为也将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