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4日举行的“上海自贸区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创新制度通气会”上,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董超宣布,经过上海自贸区一段时间的先行先试,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制度等一批检验检疫创新制度,有望成为第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逐步在全国相关口岸管理区域推行。
据介绍,今年3月1日,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率先在上海自贸区进口机动车的检验监管领域试点采信第三方检验结果,即在合格保证的前提下,采纳符合条件的机动车安检机构所出具的检验结果,使进口机动车质量安全管理方式从检验监管转向对“检验”的监管,与国际通行做法和发展趋势相接轨。
截至四月底,已有五家社会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被纳入采信工作试点。通过采信方式,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既为9.19万辆进口合格机动车开了“绿灯”,又查获了不合格进口机动车9242辆,在便利贸易的同时有效维护了进口机动车的质量安全水平。
董超说,继进口机动车之后,上海自贸区的部分进口医疗器械及玩具下一步也将被纳入采信试点范围,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第三方检验市场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司长山巍表示,上海自贸区在全国率先试行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制度,说明相关的检验鉴定机构许可制度开始“瘦身”改革,政府部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力度正在加大。
据介绍,为促进上海自贸区检验鉴定市场的多元化发展,今年四月,上海自贸区推出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行政许可特殊程序,进一步放宽审批条件,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手续,包括自然人及从事内贸检验鉴定业务不满三年的机构,均可在上海自贸区内申请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审批流程缩短15个工作日,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实施“一事一批”。目前,已有三家自贸试验区内机构着手申请检验鉴定机构资质。
据了解,上海自贸区试行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结果采信制度,有三大特点:一是以“合格保证+符合性评估”为合格评定程序组合;二是以“第三方检验结果”作为追溯源,进一步完善了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责任调查和追究机制;三是以第三方检验机构登记公示制度为手段,按照事中监管和事后追责原则,完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监管与退出机制,稳步推进“管检分离”,探索打造检验检疫监管的新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