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组织技术人员讨论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填写征求意见表,并于2014年6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形式反馈到全国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6)秘书处。
附件:1.国家标准《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建设的技术要求通用要求》(征求意见稿)。
2.国家标准《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建设的技术要求通用要求》编制说明。
3.国家标准《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建设的技术要求食品检测实验室》(征求意见稿)。
4.国家标准《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建设的技术要求食品检测实验室》编制说明。
5.国家标准《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建设的技术要求电气实验室》(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