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资讯现代实验室装备网
全国服务热线
400-100-9187、0731-84444840

质检总局调研湖北检测机构整合并提出建议

   2024-11-22 中认网728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8号)印发后,各地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探索开展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工作。湖北省将16家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整合为1家,完成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省域纵向整合;宜昌市、鄂州市和京山县政府开展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跨部门整合,将原来隶属于不同部门的技术机构整合,组建直属于市(县)政府的技术机构。四川省打破行政隶属界限,整合四川省质检院和成都市质检院,注册成立了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在2005年将85个检验检测机构整合为3个区域计量质量检测中心的基础上,2013年又将3个区域计量质量检测中心整合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的3个分院,全市只保留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1个检验检测机构。南京市政府出台《市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业和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支持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甘肃省庆阳市政府将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4个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成立甘肃省陇东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为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近日,质检总局整合工作调研组深入湖北省进行了整合工作专题调研。湖北省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认真研究改革形势,落实改革精神,探索改革路径,全面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湖北省整合工作主要做法

  (一)质监部门专业检验检测机构纵向整合率先破题。

  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一批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工作部署,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湖北省质监局)于2013年初确定了“湖北质监事业改革发展理论与实践十大课题”,明确提出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纤维检验、计量技术机构整合和集约化发展的研究任务。经深入研究和广泛调研,决定从机构较少、专业性较强、改革条件比较成熟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着手,率先推进整合,形成具有示范意义的经验模式后,进而推进其它专业检验检测机构整合。2013年底,在湖北省政府的领导下,湖北省质监局完成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方案的顶层设计。2014年1月15日,湖北省编办正式批复湖北省质监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方案。整合原湖北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和15家地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武汉市除外),新组建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下辖黄石等15个分院。整合按照三步走的目标推进。第一步是完成全省质监系统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实现人、财、物和业务的统一管理;第二步是提升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核心竞争力,实现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第三步是推进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转企改制”。

  (二)市县检验检测机构跨部门整合拉开帷幕。

  2013年8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有条件的市(州)整合资源建立综合性的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全面整合县(市、区)有关部门检验检测资源,建立综合性的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作为同级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按照这一要求,湖北省宜昌、鄂州、襄阳、荆门、恩施等市州和京山、大冶、阳新、钟祥、公安等县政府着手组建综合性检验检测中心。其中,宜昌市、京山县组建的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已分别挂牌运行,鄂州市编办已经印发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整合方案。宜昌市政府整合市质监、食药、粮食部门3家技术机构,组建了“三峡产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京山县政府整合县质检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粮食质量监督检验站、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县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县水质检测中心等7个检验检测机构,组建了“京山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鄂州市整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设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职责、市质监局下设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职责、市农委和市水产局下设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职责,以及市粮食局下设的粮油质量检验检测职责,组建鄂州市检验检测中心。

  二、湖北省整合工作特点

  湖北省坚持彻底整合,实现统一管理;坚持整合共赢,兼顾各方利益,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取得了良好的开局。研究分析湖北省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工作,发现主要有如下特点:

  (一)解决问题是机构整合的目的。

  当前我国检验检测机构存在机构数量多、规模小,重复建设、布局分散,体制机制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等问题。尤其是市县等基层政府所属检验检测机构,存在着“五多五少”的问题,即检验检测机构多,检验检测活动少;政府投入多,企业和老百姓受惠少;政府管的多,市场运作少;检验检测机构在编人员多,专业技术人员少;检验检测报告多,权威性报告少。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这种局面日益难以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开展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整合的目的就是要切实解决问题,整合改革势在必行。湖北省政府积极开展检验检测机构整合,也是要解决政府重复投入、检验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二)政府牵头是机构整合的关键。

  市场经济框架下,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应该在市场驱动下、以产权为纽带进行整合。但在现阶段,我国国有检验检测认证机构80%是事业单位,政府牵头抓总是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尤其是跨部门、跨层级整合的关键。湖北省市县两级检验检测机构跨部门整合工作是在地方政府牵头和主导下进行的。从省政府到已经动议整合的市县政府,都有明确的整合意见和要求,编办、人事、财政等部门积极参与整合,质监部门主要发挥谋划协调作用。同时,整合后的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是作为同级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与原主管部门分离,探索推进管办分开。比如,宜昌市政府整合组建的“三峡产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是政府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京山县政府整合组建的“京山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是县政府直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三)配套政策是机构整合的保障。

  湖北省注重在机构整合过程中落实有关配套政策,有力地推动了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工作。湖北省质监局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工作中,坚持全员划转,将聘用和退休人员同样纳入整合范围;筹措资金,全员办理社会保险,彻底解决了干部职工的后顾之忧。宜昌市政府正在为“三峡产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投资兴建新的综合性检验检测平台。“京山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检验检测工作经费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纳入年度财政预算,2014年已安排预算1000万元。

  三、整合工作建议

  湖北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工作,既有省政府的顶层设计、地方政府的具体方案,也有机构整合的实践范例,对于全国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同时,我们通过调研也发现,目前还存在诸多影响整合顺利推进的问题:现行政策法规障碍很多,部门和行业垄断,掣肘整合改革;相关整合配套政策严重滞后,难以整体推进整合;有的单位担心整合后离开原行政管理部门,经费支持渠道发生变化,支持不足;检验检测政府统一监管机制尚未建立,监管职能不明确,统一监管缺失;有的单位担心参与整合与不参与整合在政策待遇等方面没有区别,促进整合的倒逼机制尚未建立。为顺利有效推进全国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工作,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研究创新体制机制。

  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只是改革的第一步。跨部门整合后的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作为当地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与原行政主管部门分离,从隶属关系转变为协作关系,实现了管办分离;与企业的关系,从行政权力影响下的监督关系转变为相对平等的服务关系,检验检测机构只有以高质量的检验检测服务,才能争取到部门和企业检验检测“订单”,服务意识、市场意识有效增强。下一步,有必要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发展方向的研究和探索,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搞好顶层设计,研究创新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运行的体制机制,统筹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良性发展。按照政府公益性和社会经营性两类机构的方向,除了要在界定功能的基础上根据需要保留部分政府实验室性质的检验检测机构以外,绝大部分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要在整合的基础上逐渐与隶属的行政部门脱钩,发展为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对面向市场发展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促进其按照“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壮大;对公益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促进其回归公益职能。

  (二)出台整合配套政策。

  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改革将涉及大量机构调整、人员变动,甚至机构转企改制,配套政策是顺利推进整合改革工作的重要保障,也是基层同志一直呼吁、最为关心的跟进措施。如资产管理、资本投资、整合后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等,有必要出台一揽子的配套政策,打通整合改革的政策通道,形成强有力地政策支持,尤其是加强对先期改革试点单位的政策扶持,鼓励大家看准方向,抓紧推动整合,在检验检测市场竞争中抢占先机。另外,调研中发现,为争取和承接原先各对口部门下拨的检验检测机构建设资金投入,地方政府在组建鄂州市检验检测中心时,继续保留了原检验检测机构的5块牌子,机构整合工作并未完全彻底。建议通过政策调整,建立统一的资金投入渠道,统一归口管理政府检验检测认证相关经费。下一步,建议请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借鉴文化体制改革有关做法,研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方案。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调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统一政府监管职能。

  整合工作的目标是做强做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促进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业加快发展。做好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发展顶层设计,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构建公平有序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市场,都有必要统一政府监管职能。这就需要解决法律法规的障碍,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目前,质检总局已经提出工作方案,将会同法制办和中央编办成立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政策法规清理专项工作组,加强工作协调和推动。已正式印发《质检总局法制办 中央编办关于开展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有关政策法规清理工作的通知》,摸清底数和基本情况,查找与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健康发展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法律法规,同步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立改废工作。

  (四)建立实施倒逼机制。

  抓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工作,要注重抓好两头工作,解决整合动力不足的问题。一头是积极整合的机构,要给予政策支持。对积极主动开展整合改革的机构,要在资金、项目、资质、配套政策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让率先开展整合改革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优先分享整合改革的红利,让参与整合改革的职工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另一头是消极整合的机构,要采取倒逼机制。对于不主动整合、推诿改革的机构,要在财税、工商、社保、资质核准和授权、市场准入等配套政策方面出台一系列倒逼措施,断掉不愿整合、观望整合、消极整合机构的后路,促其及早谋划整合、主动整合、适应整合,从而有力、有效、全面地推进整合工作。

  为推动下一步整合工作,质检总局将会同中央编办开展中央部门和地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工作专题调研,组织召开有关省市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工作座谈会,进一步了解工作进展,加强调研督导,推动工作落实。

 
标签: 检测机构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