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截止7月份,中国输欧茶叶被欧盟通报已有21批次,通报原因均为农残超标。目前欧盟法规对茶叶农残要求已达471项,除欧盟法规所规定的农残项目不得超标外,欧盟随时加测法规外项目,如今年欧盟增加检测的唑虫酰胺,欧盟法规并未对其提出明确限量要求,但目前欧盟要求该项目“不得检出”,由此可见输欧茶叶农残存在已知和未知双重安全风险。
据了解,2014年上半年宁波辖区共出口茶叶1.5万吨,货值达5883.1万美元,较去年同期出口规模略有萎缩。出口茶叶种类主要为绿茶、产品主要输往非洲、欧盟、日本等。今年以来宁波输欧茶叶也曾因农残超标被欧盟多次通报,欧盟对中国出口茶叶要求的日益提高严重影响了宁波茶叶输欧贸易。
广大出口茶企,首先应高度关注欧盟茶叶农残新法规的要求,了解新法规的具体项目变化,做到心中有数;其次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加大源头质量安全控制,加大茶叶基地管理力度,严格加强原料把关;再者做好原料采购、成品出口环节的自检自控,有针对性地做好农残自检工作,确保输欧茶叶的正常贸易。
欧盟公布的法规EU87/2014将于8月25日正式生效实施。该法规对欧盟法规EC396/2005动植物源性食品及饲料中农药最高残留限量的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修改了附录II中4个农残限量,其中将茶叶中啶虫脒、异丙隆、啶氧菌酯和嘧霉胺的残留限量加严了一倍。其中特别需要关注的是啶虫脒的限量从0.1mg/kg加严为0.05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