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共分为八大类、20条。涉及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意义、鼓励科技创业、支持技术创新、强化协同创新、推动集聚化发展、完善服务体系、拓宽融资渠道、优化政策环境等方面。
其中,在“强化协同创新”中,“意见”提出,鼓励高校院所和大型企业开放科技资源。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的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等科研基础设施和设备进一步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提供检验检测、标准制定、研发设计等科技服务。
“意见”共分为八大类、20条。涉及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意义、鼓励科技创业、支持技术创新、强化协同创新、推动集聚化发展、完善服务体系、拓宽融资渠道、优化政策环境等方面。
其中,在“强化协同创新”中,“意见”提出,鼓励高校院所和大型企业开放科技资源。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的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等科研基础设施和设备进一步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提供检验检测、标准制定、研发设计等科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