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组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等有关规定,采取听、看、问、查、评、现场盲样考核、人员综合素质考核、知识座谈问答等方式,对中心机构与人员、质量体系、记录与报告、仪器设备、检测工作、设施与环境6个方面100条细则要求进行了审查。评审组一致认为,普洱市质监综合检测中心的人员配备、部门设置、检验人员专业理论知识、人员综合素质、质量体系运行状况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的要求,能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承检项目的需要。在申请承检的土壤、产地环境、农产品等8个产品和145项参数范围内,具备按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的能力。
近日,云南省农业厅4人专家评审组对普洱市质监综合检测中心进行了农产品质量系统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省质监局、省农业厅、普洱市质监局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了现场评审最后一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