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推进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发挥科技进步与创新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自2011年起中央财政将原“中央补助地方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调整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已累计下达资金25亿元,在支持和引导地方科技事业发展、改善地方科研单位工作条件、提高地方科学普及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财政部近日发布消息称,中央财政下拨201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5亿元,用于补助地市级以上科研单位的科研仪器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补助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直属或县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科协所属科技馆的科普仪器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