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如下:
上海市教委、江苏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有关高校自主申报基础上,经形式审查和专家现场论证,决定立项建设清华大学“高端装备创新设计制造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等17个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联合实验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托高校要切实承担联合实验室建设主体责任,保障经费投入和政策支持。努力汇聚多方资源,支持联合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和吸引外籍人才。在聘用、薪酬、评价等方面创新机制、按需改革,为创建世界一流实验室提供物质条件和制度基础。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联合实验室作为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予以规划和统筹。
二、联合实验室要完善三年建设规划,加强与外方单位的战略研讨和管理协调。深入开展国际化科学研究,加大力度引进国际一流学者到联合实验室长期工作,进一步扩大留学生、访问学者、博士后规模。积极吸纳国内外大型企业、科研机构参与联合实验室建设,形成国际创新网络,积极提出并努力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三、联合实验室建设期为2016年1月-2018年12月。建设期满,我部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验收。达到验收标准的联合实验室可提前提出验收申请。
附件:
序号 |
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名称 |
依托单位 |
建设期 |
1 |
高端装备创新设计制造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 |
清华大学 |
2016.1-2018.12 |
2 |
地球空间信息科学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 |
武汉大学 |
2016.1-2018.12 |
3 |
微纳制造与测试技术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 |
西安交通大学 |
2016.1-2018.12 |
4 |
绿色建筑与人居环境营造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 |
重庆大学 |
2016.1-2018.12 |
5 |
光子学与技术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 |
浙江大学 |
2016.1-2018.12 |
6 |
食品安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 |
江南大学 |
2016.1-2018.12 |
7 |
大气与地球系统科学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 |
南京大学 |
2016.1-2018.12 |
8 |
智能感知与计算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2016.1-2018.12 |
9 |
地震工程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 |
同济大学 |
2016.1-2018.12 |
10 |
信息显示与可视化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 |
东南大学 |
2016.1-2018.12 |
11 |
武汉光电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 |
华中科技大学 |
2016.1-2018.12 |
12 |
中枢神经再生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 |
暨南大学 |
2016.1-2018.12 |
13 |
柔性电子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 |
南京工业大学 |
2016.1-2018.12 |
14 |
光信息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 |
华南师范大学 |
2016.1-2018.12 |
15 |
农业与农产品安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 |
扬州大学 |
2016.1-2018.12 |
16 |
资源化学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 |
上海师范大学 |
2016.1-2018.12 |
17 |
物联网智能信息处理与系统集成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 |
广东工业大学 |
2016.1-201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