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吉宁说,“十二五”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环保系统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作为惠民生促和谐的重要任务,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措施,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环境质量改善取得积极进展。坚决向污染宣战,建成发展中国家最大的空气质量监测网,完成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推进污染减排,全国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4800万吨,累计达1.75亿吨;全国脱硫、脱硝机组占火电总装机容量比例由2010年的82.6%、12.7%提升至96%、87%;完成煤电超低排放改造8400万千瓦,约占全国煤电装机1/10,正在进行改造的超过8100万千瓦,电厂煤耗达世界先进水平;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提前完成,酸雨面积已恢复到上世纪90年代水平。坚持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发布国家环保标准493项,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执行更加严格的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开展生态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成自然保护区2729个,在23个省(区、市)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支持7万个村庄实施环境综合整治,1亿多农村人口直接受益。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支持重点区域实施重金属污染治理,全国堆存长达数十年的历史遗留铬渣处置完毕。联合多部门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环境司法取得重大进展,环境守法行为氛围初步形成。
陈吉宁说,要实现上述目标,需要重点谋划和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通过三大战役,带动加快污染治理、改善环境质量、强化政府责任。同时,完善总量控制制度,推行区域性、行业性总量控制,鼓励地方实施特征性污染物总量控制,改进减排核查核算方式方法,使总量控制更好地服务于质量改善。二是以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为动力,加快构建绿色发展的内生机制。开展环保督察,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市场体系,健全环境信息公布制度。三是以建立健全环境预防体系为抓手,切实优化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格局。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编制实施环境功能区划,建立更优化的国土空间格局,强化战略和规划环评刚性约束。四是以法治和标准为牵引,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系统完备、高效有力的环境法治体系,完善环境标准体系,推动供给侧改革,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五是以生态环境安全为底线,加大环境风险防控力度。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提高核设施安全水平,加强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加强生态风险预警监控。六是以社会多元共治为路径,大力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推进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引导公众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