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原文如下:
国家认监委关于公布2016年首批检验检测机构异常状态名单的公告
2016年第8号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产品质检中心授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授权管理办法》)及《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认实〔2014〕61号)的相关要求,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应按时上报上一年度的工作总结、社会责任报告及本年度的工作计划。截至2016年3月1日,尚有9家国家产品质检中心未能按规定时间上报材料(名单附下),现将其列入2016年首批检验检测机构异常状态名单,并将其作为今后监督检查重点,现予通报。
特此公告。
2016年首批检验检测机构异常状态名单
序号 |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
授权序号 |
所属法人名称 |
异常原因 |
1 |
国家加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291号 |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
未按规定要求报送2015年度工作总结、社会责任报告及2016年度工作计划 |
2 |
国家农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甘肃) |
336号 |
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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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国家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362号 |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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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国家硅材料深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481号 |
江苏省连云港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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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国家管道元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513号 |
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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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国家羊绒及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566号 |
宁夏回族自治区纺织纤维检验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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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国家天线及射频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579号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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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国家港口起重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
595号 |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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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国家轴承及管道元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辽宁) |
633号 |
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