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将正式施行。《慈善法》共12章112条,涉及慈善组织的申请登记、监督检查和个人发布求助等问题。其中明确了慈善组织、捐赠人、受益人三类慈善活动主要参与主体,享受税收优惠的权利;明确了对开展扶贫济困的慈善活动要实行更特殊的优惠;允许企业捐赠结转以后三年扣除。2、公积金提取手续“大瘦身”
9月1日起,国管公积金提取流程将简化,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申报信息并承诺后,凡可通过相关部门获取信息联网审核的,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金中心还加大了对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惩戒力度,一旦发现,将终止职工提取行为,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退还提取金额。从发现违规之日起,该职工三年内不能够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
3、很多证明派出所不开了
公安部等12部门联手出台《意见》,明确公民凭法定身份证件(即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能证明的事项,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9月1日起,公民曾用名、户口迁移情况、当事人婚姻状况、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等20类证明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针对被拐儿童身份证明、非正常死亡证明、临时身份证明等9种情形,派出所仍然出具证明。
4、流动人员医保转接经办规程实施
人社部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适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跨制度、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业务经办。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规程》将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
5、专利收费减缴最高可达85%
财政部制定《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自9月1日起执行。办法规定,企业和个人可以请求减缴的专利收费包括: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复审费。针对申请费等费用,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的个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以及事业单位等,可以减缴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减缴70%。6、互联网广告管理将有法可依
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互联网广告的规章《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将于9月1日开始实施。办法规定,包括付费搜索广告在内,所有的互联网广告都要标注“广告”,使消费者容易识别。程序化购买广告要标明广告来源,广告发布者、经营者要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不发布、不经营违法违规广告等。
7、老年游客出行更有保障
国家旅游局批准公布的《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将从9月1日起实施。《规范》要求,旅行社不得对游客年龄进行限制、不得拒绝老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参团;包机、包船、旅游专列、百人以上老年团应配随团医生;老人出游连续乘车时间不应超2小时。
8、发卡服务费有了上限
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将于9月6日起正式实施。根据《通知》要求,发卡机构收取的发卡行服务费将改为不区分商户类别,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管理,并对借记卡、贷记卡差别计费;费率水平降低为借记卡交易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35%,贷记卡交易不超过0.45%。9、“双排车”严禁进入高速公路
交通部等5部门联合制定的《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将于9月21日起施行。2016年9月2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为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整改期,在此期间暂时允许本方案发布之前注册登记的“单排车”过渡运行,各地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拒绝“双排车”车辆驶入。10、车企须公开环保信息
《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办法对出口企业的分类认定标准进一步细化,通过纳税信用级别、税收遵从、净资产等“硬杠杠”,将出口退(免)税企业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实施差别化管理和服务。出口企业评定为一类企业要求具备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并建立较完善的出口退(免)税风险控制体系等条件。
12、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
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9月1日起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将试点扩大到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个自贸试验区所在省(市)的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除外),以及河南新郑综合保税区、湖北武汉出口加工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四川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和陕西西安出口加工区5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13、《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施行
新修订的《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将在9月起施行。新规调整提高了罚款下限,减小了自由裁量度,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将罚款范围调整为“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未依照规定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工作的,最高处以20万元罚款。条例还规定,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应当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行实名登记和资质审查等。
陕西印发方案提出,自9月1日起,全省将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工商登记制度。“五证”是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已实施“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重新登记。此外,2018年1月1日前,原发营业执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新修订的《海南省旅游景区管理规定》将于9月1日起施行。此次出台的《规定》明确,旅游景区实行无差别团体票,团体票价优惠幅度不得高于散客票价的20%,并应当在景区价格标志牌上标明。禁止向旅游者强行出售联票、套票。旅游景区经营者为旅游者提供唯一交通工具通达旅游目的地,或在景区游览,交通工具费应计入门票价格,不得另外收取等。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