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在研发过程中的仪器设备使用方和供应方都可以享受补贴。其中,企业研发测试补贴(给使用方)专项资金是针对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和孵化器在孵企业,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研发创新活动中,共享使用湖北省内其他单位的科学仪器设备开展检验测试的,可申请研发测试补贴。
仪器开放共享补贴(给供应方),为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和孵化器在孵企业开展创新研发活动提供检验测试服务的科学仪器设备拥有单位,可享受仪器开放共享补贴。
网上申报时间自即日起,到2017年3月17日17时止,各市州科技局和东湖高新区管委会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