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办发布《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简称《方案》),提出将重点改革完善国家科技奖励制度,引导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高质量发展,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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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们对参加国家科学技术奖初评的1810位专家学者进行无记名问卷调查,95%以上的专家认为科技奖励改革达到预期效果,在鼓励自主创新、促进科技进步、激励科技人员方面作用明显。”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简称奖励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直面改革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制度,已成为国家人才政策、科技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完善国家科技奖励制度”位列三项重点任务之首。这是继1999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颁布后,我国再次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简称三大奖)一等奖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二等奖;对跑票要奖一票否决,禁用国家科技奖名义营销;三大奖总数由不超过400项减少到不超过300项……
有媒体将《方案》中的亮点用“巨变”来形容,而不变的是,科技奖励“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初衷。
外塑形象、内聚人气,改革中的科技奖励在回归学术性、荣誉性的同时,也对违规、违法行为收紧了“紧箍咒”。比如,2016年9月,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某候选项目完成方因请托评委,而被取消获奖资格。
来自国家奖励办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共授予27位科学家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授予47183人(次)自然、发明、进步三大奖。这些杰出的科技人才,集结成全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强大合力。
正如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度国家科技奖励大会上所说的,国家科学技术奖是一面旗帜,展示的是一批标志性重大科技成果,营造的是崇尚科学、尊重人才、褒扬先进的氛围。
近三年授予的科技进步奖通用项目中,企业参与完成的项目都保持在75%以上,通过奖励科技创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成果,鼓励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
与此同时,一大批科技成果引导科技创新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发力。近年来,我国共奖励科技成果5280项,其中自然奖563项、发明奖813项、进步奖3904项。
比如,高温超导材料等世界先进的基础研究成果,提高了我国原始创新水平;载人航天等代表中国科技水平的科技成就,增强了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杂交水稻等惠及民生的科技成果,保障和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一项项傲人成果,彰显了科技创新为我国综合国力提升、创新型国家建设所做的贡献。与此同时,国家科技奖还表彰了为中国科技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88位外籍专家和3个组织,提升了我国科技创新的国际合作水平。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施行17年来,国家科技奖励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科学评审、公开公平公正评奖。”该负责人说,自2011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提高质量、减少数量、优化结构、规范程序”成为改革的关键词。
注意到,2015年起,部分优秀学术团体可参与国家科技奖励推荐,自然科学奖为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开辟不受指标限制的推荐渠道。2016年,公众可申请开展评审旁听,国家最高科技奖增设学术咨询环节……
“在完善推荐制度、强化奖励导向的同时,国家科技奖还不断改进评审机制、强调学术评价,并且重申评审纪律、引导科研风气。”该负责人表示,国家科技奖励的权威性、公信力经受住了时间考验,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