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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拟认定31个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

   2017-07-28 东莞时间网868
核心提示:日前,市科技局发布公示称,2016年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拟立项项目31项。按相关政策,市财政将给立项单位一次性资助、贴息补助等扶持。

 

根据《东莞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资助办法》的要求和规定,经形式审查、现场考察、专家评审、中介审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等程序,日前,市科技局发布公示称,2016年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拟立项项目31项。按相关政策,市财政将给立项单位一次性资助、贴息补助等扶持。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主要是指依托我市相关行业、领域具有优势的单位,具有相关综合配套试验、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重大工程技术研究及开发条件,具有高素质创新人才队伍、专业科技队伍的研发机构。

     按去年出台的《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资助办法》,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认定)的,市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50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经费资助(全额利用财政资金建设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除外)。同时,项目纳入市政府推动实施的“重点企业信贷支持计划”,市财政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比例最高不超过70%,每个项目贴息时间不超过2年,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获得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市级重点实验室立项(认定),以及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实验室,市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500万元、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资助。此外,企业同样享受“重点企业信贷支持计划”的贴息支持。

需要提醒的是,2017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认定资助项目申报目前也已开始,有意者需网上填写申请书和提交书面材料。其中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31日下午5时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14日下午5时


      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开发条件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国家工程中心建设是在“创新、产业化”方针指引下,探索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途径,加强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中间环节,促进科技产业化;面向企业规模生产的需要,推动集成、配套的工程化成果向相关行业辐射、转移与扩散,促进新兴产业的崛起和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促进科技体制改革,培养一流的工程技术人才,建设一流的工程化实验条件,形成我国科研开发、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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