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中显示,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促进先进土壤污染防治技术与装备推广应用,满足新形势下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科技需求,相关部门决定编制发布《土壤污染防治先进技术装备目录》,现组织土壤污染防治技术与装备申报工作。
申报范围要求如下:
(一)应用于土壤污染预防、调查评估、治理与修复各阶段的采样、监测、风险管控和场地修复等技术与装备(已申报《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17年版)的技术与装备可以不用重复申报)。
(二)技术与装备的主要性能指标应具有先进性,并至少有一个通过项目验收的国内工程应用案例。
(三)技术与装备的知识产权应清晰,不涉及产权纠纷。
附件内容和要求如下(其中1-4为必备材料,5-7为可选材料):
1. 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2. 检测/监测报告,包括技术或装备性能测试报告、典型应用案例的应用效果检测/监测报告、二次污染防治检测/监测报告等。所有报告应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
3. 典型应用案例项目验收报告。
4. 典型应用案例项目用户反馈意见。
5. 专利证书、查新报告、技术评估或鉴定意见。
6. 获奖证明。
7.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