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科技司发布通知,公布2017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参加现场考察的实验室名单。
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教育部科技司已于9月23-25日在京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信息领域定期评估的初评工作。根据评分结果,确定了第二阶段现场考察实验室名单,共计27个,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月17-27日)。对于未列入现场考察的实验室,如自愿参加现场考察,可在公示期内向教育部科技司以学校公函形式书面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可列入现场考察范围。现场考察定于11月上旬进行,具体通知和要求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