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评估的重点实验室均是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正式批准设立的。
此次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不合格3个等级,省科技厅将根据评估结果给予重点实验室运行经费补助。对“不合格”的实验室,省科技厅将直接撤销其重点实验室称号。此次评估工作结束后,省科技厅将不再另外对省级重点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
接受评估的重点实验室均是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正式批准设立的。
此次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不合格3个等级,省科技厅将根据评估结果给予重点实验室运行经费补助。对“不合格”的实验室,省科技厅将直接撤销其重点实验室称号。此次评估工作结束后,省科技厅将不再另外对省级重点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