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评审包括药品检验、洁净室(区)环境检测两大类,共75个参数。在现场考核评审中,评审组依据《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微生物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以及相关认可规则文件,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参观实验室、现场提问、实际操作、人员设备比对、留样再测,审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内部审核报告、管理评审报告、能力验证记录、仪器设备档案、人员技术档案等材料以及考核授权签字人等方式,对实验室进行了全要素、全方位的评审,涉及认可准则应用说明的全部要素。
经过严格的评审,评审组一致认为该中心的环境条件、仪器设备、人员素质、质量体系的运行,符合实验室认可准则和实验室资质认定准则的要求,同意通过实验室认可监督复评审现场评审。
据了解,该中心自2007年首次通过国家认可委评审,获得实验室认可的资质后,多年来始终坚持“科学、公正、准确、满意”的质量目标,恪尽职守、扎实工作,积极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为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筑牢“安全之盾”。